雅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文件
雅府政管〔2018〕57号
雅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雅安市中介机构信息库选取使用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市级各部门:
现将《雅安市中介机构信息库选取使用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雅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
雅安市中介机构信息库选取使用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介机构信息库(以下简称“中介信息库”)的管理和使用,促进公开、公平竞争,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中介选取规范高效,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根据《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全市中介机构服务和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雅办函〔2018〕3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投资项目依法应通过招标(或比选)或政府采购方式选取中介机构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其余原则上按照本办法在雅安市中介机构信息库中选取。社会投资项目遵照自愿原则,市场主体根据自身需要可提出申请,由雅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政交中心)提供中介机构选取服务。
第三条 市级各部门按照“共建共管”原则,依据法定职责对中介信息库进行综合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促进其依法依规开展业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协助将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情况向具有行政处罚权的主管部门反映。
雅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管办)负责完善中介机构清退淘汰和惩戒机制,配合行业监管部门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并通过“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向社会公布,探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强化信用约束,对提供虚假证明、出具虚假报告、违规操作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严格的禁入机制。优化中介机构信息库选取使用办法,完善日常管理制度,打造互联网+中介机构,实现网上“一站式”服务。
市政交中心负责优化中介机构信息库管理系统,保障中介服务平台的规范运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对入库中介服务行业类型做动态调整。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中介服务行业主要包括以下26类:
(一)工程咨询;
(二)工程设计;
(三)工程招标代理;
(四)工程监理;
(五)城乡规划编制;
(六)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房建、市政类);
(七)工程造价咨询;
(八)工程勘察;
(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十一)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
(十二)房地产估价;
(十三)土地估价;
(十四)资产评估;
(十五)测绘;
(十六)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十七)信息工程监理;
(十八)会计师事务所;
(十九)律师事务所;
(二十)基层法律服务所;
(二十一)司法鉴定;
(二十二)公证处;
(二十三)拍卖;
(二十四)人防监理;
(二十五)交通工程监理;
(二十六)水利工程监理。
第二章 中介信息库的组建
第五条 市政管办会同各行业监管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中介机构信息库,并面向社会对外公布。
第六条 进入中介信息库的中介机构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依法取得相应中介服务资质或完成相应备案手续,具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能力。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内未因业务质量问题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司法机关、行政监督等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在有效期内的处罚或处理;
(四)能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三章 中介机构的选取
第七条 中介机构的选取方式分为三种:随机抽取、网上竞价+随机抽取、随机抽取+谈判,中介机构的选取方式由项目业主自行选择确定。
第八条 随机抽取确定中介机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项目业主制作《中介机构选取需求书》,登录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介超市,填写《中介机构选取公告》。
(二)市政交中心发布项目业主提交的《中介机构选取公告》,报名时间应不少于2个工作日。报名时间内,入库中介机构根据项目情况及工作内容自愿报名参与。
(三)选取开始时,项目业主登录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介超市随机抽取中介机构,自动生成《中介机构选取结果公示》《中标中介机构通知书》。项目业主应向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中介机构签发《中标中介机构通知书》。中标中介机构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需求书要求的,项目业主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中介机构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中介机构签订委托服务合同,依次类推。
(四)市政交中心发布项目业主提交的《中介机构选取结果公示》。
第九条 网上竞价+随机抽取确定中介机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项目业主制作《中介机构选取需求书》,登录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介超市,填写《中介机构选取公告》。
(二)市政交中心发布项目业主提交的《中介机构选取公告》,报名时间应不少于2个工作日。报名时间内,入库中介机构根据项目情况及工作内容自愿报名参与。
(三)竞价时间内,已报名参与的中介机构登录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介超市并提交一次性报价,竞价结束后,中介机构信息库系统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产生竞价结果。竞价过程中,若中标候选中介机构前三名中报价有相同的,则通过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对相同报价的名次进行确定。竞价结束后,项目业主应登录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介超市自动生成《中介机构选取结果公示》《中标中介机构通知书》。项目业主应向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中介机构签发《中标中介机构通知书》。中标中介机构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需求书要求的,项目业主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中介机构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中介机构签订委托服务合同,依次类推。
(四)市政交中心发布项目业主提交的《中介机构选取结果公示》。
第十条 随机抽取+谈判方式确定中介机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项目业主制作《中介机构选取需求书》,登录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介超市,填写《中介机构选取公告》。项目业主在《中介机构选取公告》中确定随机抽取进入谈判环节的中介机构数量,原则上为三至五家(含)。
(二)市政交中心发布项目业主提交的《中介机构选取公告》,报名时间应不少于2个工作日。报名时间内,入库中介机构根据项目情况及工作内容自愿报名参与。
(三)选取开始时,项目业主登录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介超市随机抽取进入谈判环节的中介机构并生成《进入谈判环节中介机构名单》。
(四)项目业主根据《进入谈判环节中介机构名单》,按照公开公平透明高效的原则,自行拟定谈判程序,组织谈判,确定中标中介机构并提交《中介机构选取结果公示》。市政交中心一并发布业主提交的《进入谈判环节中介机构名单》和《中介机构选取结果公示》。
参与随机抽取的中介机构数量未达到《中介机构选取公告》中确定的随机抽取进入谈判环节的中介机构数量时,项目业主可选择重新公告选取或者在雅安市中介机构信息库里自主补足进行谈判。
第十一条 中标中介机构应自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中介机构选取公告》的规定,与项目业主签订书面合同。由于中标中介机构的原因逾期未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项目业主在制作《中介机构选取需求书》或组织谈判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倾向性、排他性条款和不合理的资质、资信条件,对中介机构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参加选取活动的工作人员与参选中介机构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第十三条 选取项目没有中介机构报名或竞价的,项目业主可选择重新公告选取或者自主选择中介机构,自主选择中介机构不限于雅安市中介机构信息库,但项目业主和中介机构所签订合同的实质性条款应与之前发布的《中介机构选取公告》一致。项目业主自主选择中介机构后,应提交《自主选择中介机构结果公示》并由市政交中心发布。
第四章 入库中介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入库中介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法接受有关部门和单位委托,在自身资质许可或能力范围内承担相关业务,并按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收费标准或者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二)依法独立进行相关业务活动,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非法干预;
(三)对中介信息库管理单位作出的处理决定提出申诉;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 入库中介机构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二)提供的信息、资料及出具的书面文件应当完整、真实、合法,符合行业技术标准;
(三)对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事项予以保密;
(四)遵守相关部门的监管制度,接受和协助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监督、检查,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或举报执业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和不正当行为;
(五)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告知中介信息库管理单位;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中介信息库的管理
第十六条 中介信息库实行退出机制动态管理,中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入中介机构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在中介信息库开展业务:
(一)在企业资质、执业人员等方面弄虚作假、挂靠、提供不实信息资料的;
(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行政监督等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处罚或处理的;
(三)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串通违规操作、出具的成果报告或审查结论严重失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报告的;
(四)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拒不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的;
(五)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六)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将合同转包给他人的;
(七)未经业主单位或监管部门同意随意更换主要服务人员的;
(八)违反相关部门的监管制度,达到清除出库条件的。
(九)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章 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各行业监管部门及项目业主应定期不定期对中介机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跟踪监督,及时向市政管办通报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 市政管办协调和督促各行业监管部门及项目业主按照规定方式选取使用中介机构,坚决清理“红顶中介”及其隐形变异存在,畅通投诉渠道,面向社会开通投诉举报电话、投诉电子邮箱,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市政管办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第十九条 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选取使用中介机构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给予党纪政纪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雅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雅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印发
主办单位: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政府采购科:0835-2229767 综合科(保证金缴退):0835-2633160
交易组织科(受理):0835-2220860,(工程&中介):0835-2220939,(地矿):0835-2829861 现场管理科(秩序维护):0835-2867097
四川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18908166193、13056565575,服务热线:4000281130 天威诚信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13980972308,服务热线:4006663999
交易系统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28-63208295、0835-2239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