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代表☐
选派相关事宜的通告
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各方主体: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办规〔2025〕8号)中第二点“强化招标人主体地位”第四条“规范招标人代表选派,明确我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实施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委派招标人代表的,原则上应当选择本单位人员,确需委托外部专家的,应当从上下级单位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或工程业务相关的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邀请有关人员,且应书面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委托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管理单位人员的,有关人员应当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保满6个月。书面同意函、社保证明等材料纳入项目招标档案。鼓励国有企业参照前述要求选派招标人代表。”等相关要求,经认真研究,并请示省政交中心,现就我市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和国有企业等)代表选派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中的招标人代表属于招标人本单位的,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下同)+身份证(复印件)。
二、评标委员会中的招标人代表属于招标人从上下级单位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或与工程业务相关的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应提供招标人邀请函+该单位书面同意函+招标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其中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的,还应提供该单位为其缴纳最近连续满6个月社保证明。
三、评标委员会中的招标人代表属于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管理单位人员的,应提供该单位为其缴纳最近连续满6个月社保证明+招标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属项目管理单位的,还应提供招标人与项目管理单位签订的“项目管理合同”(原件或盖鲜章复印件)。
四、该项工作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敬请相关人员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附件:招标人评标代表授权委托书(建议模板)
雅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5年9月3日
附件
招标人评标代表授权委托书(建议模板)
雅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我单位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单位 同志(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为我单位招标人评标代表,该代表为(£本单位 £上下级单位 £所属事业单位£与工程业务相关的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邀请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管理单位)人员,参加 项目名称 的评标工作。
我单位承诺所授权委托参加评标的招标人评标代表身份符合川办规〔2025〕8号文件第二点第四条之规定,其在评标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
招标人: 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鲜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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